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59元/1000g | 4.5元 / 100g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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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時效 | 出庫后5-10個工作日 | ||||
自提方式 |
包裹到達香港自提倉庫后,自動生成【自提碼】,用戶憑唯一【自提碼】前往中環香港自提倉提取包裹。取件時建議當場開箱確認包裹內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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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提時間 |
周一到周五:9:30-12:30;13:30-17:30 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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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倉租 |
15個自然日免費,超期收取10元/天/個,出庫時系統自動扣費。超過90天,仍未提取包裹,按棄貨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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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、包裹最大限重20KG,單邊最長限140CM,無論原箱還是合箱打包,針對超大、超重、異形等包裹,倉庫在打包時會視情況進行分包處理(用戶不能指定內件,單件不能進行分包處理的可能無法承運),最終包裹數量以倉庫實際打包結果為準; 2、香港自提線運費和增值服務均不享受會員折扣; 3、禁運易燃液體及粉末/晶體/膏狀(如香水、指甲油、卸甲水等)、易燃固體/自燃物質/遇水易燃物質腐蝕性、壓縮氣體、課稅品(嬰幼兒奶粉、大米、香煙、含酒精飲品或食品等)、需要溫度控制存放等物品,國家禁寄的印刷品、貴金屬、現金、動植物等其他涉及法律法規管控的商品; 4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7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。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79元/500g | 65元/5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續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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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僅支持寄運電子產品,不支持混裝; 2、電子產品定義:含有電池、電子元件及需電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、電腦(筆記本、平板)、手機、電子手表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4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7、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
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 續重不足100g按100g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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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鞋靴類、箱包類不能與其他物品混裝! 2、僅支持單個包裹寄運1雙鞋子,單個包裹超過1雙鞋子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3、單個包裹內同一品類商品數量需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即:單個品類數量不得超過8個(具體品類及個數請咨詢客服); 4、單個包裹內嬰兒奶粉數量最多3罐(3罐時不可混)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時不可混); 5、奢侈品、手表、電子產品、煙酒類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6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7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8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9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10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11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57元/500g | 7.7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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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數量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鞋靴類 | 僅限1雙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箱包類 | 僅限1個 | 不可混裝 | ||
3 | 奶粉類 | 嬰兒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僅限相同數字類別的商品混裝,
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; 例如:食品與保健品混裝, 則總數量≤10件,總重量≤4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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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服裝類 | 內衣褲/襪子/手套/圍巾≤7件; 衣服/褲子/帽子≤5件; 外套/皮帶/其他服飾及配飾≤2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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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護膚/化妝品類 | 總數量≤3件,包裹總重量≤1kg | |||
6 | 食品/保健品類 | 食品≤15件,總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,總重量≤4kg | |||||
7 | 母嬰/嬰兒玩具/洗護類 | 總數量≤5件,總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奢侈品、手表、電子產品、煙酒類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2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3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4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5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6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7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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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商品 | 球星卡、閃卡、游戲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 | ||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申報規則 |
卡片類物品申報標準: 商品類別:卡片 商品子類別:球星卡/游戲卡牌/桌游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選擇錯誤或未如實申報卡片類物品,我司將會在包裹提交出庫時審核駁回并收取50元/次的開箱操作服務費。 |
||||
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適用商品為:球星卡、閃卡、游戲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; 2、卡片/卡牌類產品僅對丟失理賠,且上限為1000元人民幣/包裹(破損、褶皺不在理賠范圍內)。 3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、 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必須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若虛假申報將產生開箱操作服務費; 7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75元/500g | 65元/5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續重不足500g按500g收取 | 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15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僅支持寄運電子產品,不支持混裝; 2、電子產品定義:含有電池、電子元件及需電能才能使用的物品和配件; 3、電腦(筆記本、平板)、手機、電子手表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4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 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 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7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
45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,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 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不支持鞋靴與服裝類物品; 2、箱包類不能與其他物品混裝! 3、單個包裹內同一品類商品數量需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即:單個品類數量不得超過8個(具體品類及個數請咨詢客服); 4、單個包裹內嬰兒奶粉數量最多3罐(3罐時不可混),成人奶粉最多6袋(6袋時不可混); 5、奢侈品、手表、電子產品、煙酒類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6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7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8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9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10、 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11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45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,
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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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打包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箱包類 | 僅限1個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奶粉類 | 嬰兒奶粉≤3罐;成人奶粉≤6袋 | 僅限相同數字類別的商品混裝,
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; 例如:食品與保健品混裝, 則總數量≤10件,總重量≤4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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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護膚/化妝品類 | 總數量≤3件,包裹總重量≤1kg | |||
4 | 食品/保健品類 | 食品≤15件,總重量≤4.5kg | |||
保健品≤10件,總重量≤4kg | |||||
5 | 母嬰/嬰兒玩具/洗護類 | 總數量≤5件,總重量≤4kg | |||
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不支持鞋靴、服裝類物品; 2、奢侈品、手表、電子產品、煙酒類等物品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3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7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70元/1000g | 按實際重量計算 | 首重不足1000g按1000g計算,
續重按實際重量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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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包規則 | 可拆的分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商品類別 | 打包要求 | 說明 | |||
1 | 鞋靴類 | 數量≤1件 | 不可混裝 | ||
2 | 服裝類 | 內衣褲/襪子/手套/圍巾≤7件 | 同品類可混裝,但總數量及總重量取最低檔
(不可與鞋靴類混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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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服/褲子/帽子≤5件 | |||||
外套/皮帶/其他服飾及配飾≤2件 | |||||
注意事項 |
1、鞋服類商品僅支持“鞋服專線”出庫; 2、帶電池的鞋子及衣服,歸屬于電子產品類,不在本線路細則范圍內; 3、若混裝有鞋服類物品及其他類別物品的包裹,僅支持系統合理出庫; 4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5、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6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7、務必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因用戶提供的信息錯誤、信息不完整、信息不實等造成包裹時效延誤、包裹銷毀等后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; 8、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9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
線路價格 | 首重 | 續重 | 說明 | ||
159元/500g | 7.9元/100g | 首重不足500g按500g計算,
續重不足100g按100g計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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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商品 | 球星卡、閃卡、游戲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 | ||||
打包規則 | 可拆分的包裹(≥2件) | 不可拆分的包裹(1件) | |||
包裹價值≤1000RMB | 包裹價值≤3000RMB | ||||
申報規則 |
卡片類物品申報標準: 商品類別:卡片 商品子類別:球星卡/游戲卡牌/桌游卡牌/明信片/其他卡牌 若因自己選擇錯誤或未如實申報卡片類物品,我司將會在包裹提交出庫時審核駁回并收取50元/次的開箱操作服務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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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、本線路適用商品為:球星卡、閃卡、游戲卡牌、桌游卡牌、明信片、貼紙等卡片類物品; 2、卡片/卡牌類產品僅對丟失理賠,且上限為1000元人民幣/包裹(破損、褶皺不在理賠范圍內)。 3、奢侈品品牌詳見《奢侈品品牌名錄》; 4、 禁運限運物品,詳見《禁止寄遞范圍》、《常見禁運、限運物品》; 5、確保包裹符合個人自用范圍,不能用于任何商業用途; 6、必須如實申報品名、品牌、規格型號、價值、數量,若虛假申報將產生開箱操作服務費; 7、*包裹價值最終以海關核定為準; 8、其他事項請咨詢客服; |